伊春代写社会稳定评估报告 江东核心区1#地块项目
(2)有利于公司解决素材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版权归属问题
在广告素材交易的过程中,素材版权归属问题是核心问题。如何确定素材需求方使用的素材版权归属将直接影响广告内容是否构成侵权等重大法律问题。因此,本项目将引入区块链技术解决版权确权、原创追溯、版权交易过户等问题,从而确保素材创作者与素材购买者之间的交易、版权归属不存在侵权情况。本项目从技术层面上规避公司广告内容制作产生的法律风险,有利于公司解决素材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版权归属问题,助力公司稳健经营。
(3)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公司是从事数字营销服务和精细化工产品制造的现代企业集团,2014年,公司看好国内数字营销行业产业发展的机遇期,并开始积极推动战略转型切入数字营销行业。2018年至2020年,公司在数字营销板块营收占比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公司已拥有北京品众创新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优质数字营销公司。自2019年开始,公司开始重点着力布局短视频业务,积极进行短视频等流媒体数字营销业务模式探索,并与多家知名短视频媒体平台开展深度业务合作。此外,公司通过合资方式设立控股子公司“北京快道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影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引入高端专业人才,大力开拓短视频业务。公司致力于在数字营销板块打造“品效合一”的营销体系,坚持以精准化营销服务为客户制定全方位整合营销方案。本项目可为公司广告内容制作提供丰富的原创素材,可推动短视频相关业务快速发展,对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未来在数字营销领域的战略发展规划。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具备项目实施必备的行业经验
公司自2014年转型切入数字营销行业以来,已稳定发展多年。公司持续为大量国内外中大型品牌方提供优质的数字营销服务。经过这些年的稳定发展,公司积累了大量的营销数据资源及营销行业经验,通过多年持续的技术投入,公司形成了体系化的精准广告投放业务模式,逐渐形成“品效合一”的数字营销体系。目前,公司已经在数字营销领域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和竞争优势,并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已经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在数字营销领域的应用展开了前期探索和研究,培养了一只兼具行业经验和研发实力的技术团队。该技术团队持续关注行业最新动态及技术应用情况,在平台搭建、数据整合、数据建模分析、数据挖掘优化、数据管理应用、数据安全防护等方面都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此外,公司的短视频创意制作团队拥有丰富经验的编导、摄像和后期人员,可以对平台上交易得来的原创素材进行有效的加工和生产,从而高效产出优质视频广告内容,实现公司搭建本平台的初衷,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为客户提供高质量营销服务。
(2)区块链技术在所有权追溯领域的应用已经成熟
区块链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技术,通过分布记账和集体维护搭建全新的信任体系,促成生态化的自觉协同。而版权区块链技术作为区块链技术的细分应用,通过高法核验、CA核验、授时核验、区块链核验四重手段来保障数字内容的归属,可以确保数字内容在存储和交割时的所有权明晰,保证内容创作和内容交易的安全。同时,本项目通过原创素材的溯源及其交易活动的印迹管理,可为品牌主提供了可追溯的要素效果评估,强化品牌主对营销平台的信任。公司借助版权区块链技术可以从广告产业链上的创作、运营、媒介、交易、效果、用户、行业等多个维度对素材创作者、使用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截至目前,版权区块链技术已经成熟,并逐步在数字营销领域进行推广应用,该技术的成熟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底层技术支持。
(3)互联网法院的成立为版权保护提供便利
互联网法院是指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互联网上完成,以全程在线为基本原则的法院。其主要管辖范围包括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以及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等。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涵盖了本项目所涉及的原创素材著作权问题,为本平台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基础。未来平台正式投入运营后,如果原创作者或者素材使用方发现任何侵权行为,可以通过版权区块链技术进行取证并直接通过互联网法院进行申诉处理。互联网法院的正式成立为本项目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础设施,可以促进本项目更好地保障版权所有者权益,从而实现规避风险、稳健经营的目的。
1、项目概况
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上云实现业务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作为云计算的重要平台,PaaS平台是链接IaaS与SaaS的中间层,发挥为应用服务层提供应用接口、软件运行环境、应用开发测试平台及框架性平台等功能。本项目PaaS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建成后,主要以产品化的方式部署在电信运营商,支撑其云和大数据相关业务的开展,包括:(1)为电信运营商提供云原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应用;(2)为电信运营商提供链接、管理其客户PaaS平台的能力;(3)为电信运营商提供对其IaaS/PaaS资源的管理和控制能力;(4)为电信运营商提供PaaS产品统一管控平台。
2、项目实施的背景和必要性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云计算相关产业的发展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提出要加快发展云计算,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成长,培育形成新的增长点,促进国民经济提质增效升级。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力争实现企业上云环境进一步优化,行业企业上云意识和积极性明显提高,上云比例和应用深度显著提升,云计算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广泛普及,全国新增上云企业100万家,形成典型标杆应用案例100个以上,形成一批有影响力、带动力的云平台和企业上云体验中心。”因此,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云计算产业迎来发展战略机遇期。